【綜合報導】據外電報導,我駐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讓菲傭超時工作,涉嫌壓榨虐待,且未依契約,只給對方1/3薪水,涉嫌詐欺,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探員逮捕拘留外交部長楊進添昨證實此事,但指外館聘僱菲籍僕役屬公務行為,該僕役不告而別,劉主動通報配合調查,反遭逮捕,美國違反台美間外交官的豁免協定,「外交部表達嚴正抗議,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劉姍姍。」


劉姍姍是第一位因「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被美國起訴的外國外交人員。據堪薩斯市《貝林漢前驅報》報導,劉上周五下午在代表處辦公室被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探員逮捕,當晚出庭後下令聲押,下周三將出席聽證會。但楊進添說,劉前天中午(台北時間昨凌晨)外出演講,出家門時遭逮捕,其同事因在演講地等不到她,才知道出事了。
據FBI筆錄,一名菲律賓女子去年11月應徵家管工作,為申請美簽,她和劉姍姍簽下為期2年的聘僱合約,載明月薪1240美元(約3萬7300元台幣);每周工作40小時;超時工作可領加班費等。菲傭拿到美簽,今年3月5日抵達劉姍姍家。

台美外交風暴 FBI強逮我外交官 控虐傭 我國抗議:立即放人

 


筆錄指監控菲傭
隔天一早劉叫醒菲傭,遞給她一份工作須知,告知薪水只有400到450美元(1萬2000至1萬3500元台幣),每周至少工作6天,每天工作16至18小時,睡覺時間也有規定。劉還在家中裝監視器,監看菲傭一舉一動,並規定未獲允許不得外出。劉並拿走菲傭護照,威脅若不聽話就要讓她被遣返,言語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劉對外傭說:「我認識管區,在這一帶也很有名,妳最好不要輕舉妄動,否則把妳送回菲律賓」。
7月下旬,一名菲律賓男子在雜貨店遇到由劉開車載來買菜的菲傭,她向男子求救,說被控制行動、剋扣薪水且被虐待,男子說:「她看起來飽受驚嚇。」之後男子利用周日上教堂機會了解同鄉遭遇,但過一陣子她突然不再出現,原來是劉要求她周日也要工作。今年8月10日,菲傭在同鄉幫忙下逃跑並報警,劉發現她逃跑後曾到處尋找。


薪水遠低於合約
兩名堪薩斯辦事處員工配合FBI偵訊證實,劉早有虐傭前例,上一名在她家工作的傭人也遭類似待遇,新的菲傭(本案主角)抵達後,一名代表處人員依劉指示支付225美元(約6790元台幣)給女傭;這名證人還指出,劉曾提及付出薪水遠低於合約。另一名代表處會計人員指出,依照原本合約,菲傭每半個月可獲620美元(約1萬8710元台幣)薪水,但劉只給225美元,另給70美元購買雜貨。


最重處5年徒刑
FBI指出,雖有外籍外交人員虐待勞工前例,但劉違反聯邦法律的「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聯邦檢察官表示,劉還觸犯恐嚇及強制罪。《貝林漢前驅報》指出,檢方聲稱,劉一發現可能遭聯邦當局調查,立即安排離境,因此對劉聲押且不得交保。


美無視豁免協定
楊進添昨反駁表示,該菲籍僕役受聘外館,不是劉姍姍私人聘僱,依台美在1980年簽的《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劉享有豁免權,美方若要調查,應透過外交管道,但美方無視雙方協定,「我們無法理解」。
楊進添說,昨凌晨得知訊息後,立即要求北美司致電美國在台協會(AIT)抗議,政務次長沈呂巡昨並約見AIT代理處長馬怡瑞遞交書面抗議,我駐美代表袁健生與駐堪薩斯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也都向美國國務院表達嚴重抗議。AIT發言人萬德福昨說,本事件是刑事案,應由美國司法部門回應,AIT不評論。

 


處長月薪達24萬
對於劉姍姍是否涉嫌壓榨該菲籍僕役,楊進添承認,「有部分內容跟當初契約規定不一樣,其他細節還要進一步了解」。但楊說,美國不能僅根據對方說詞就將劉逮捕拘留。
外交部表示,駐外處長本薪加上加給,每月約8000美元(約24萬元台幣)。對於外館僕役為何會出現在館長家中,將會調查。


報你知
台美間因公才享豁免權
外交部官員指出,外交豁免權(diplomatic immunity)指在兩個有正式外交關係國家間,派遣國外交代表及其眷屬在駐在國領土,有全部或部分管轄豁免權,包括刑事管轄、民事豁免,出入境時不必接受安檢等。若外交官在當地犯罪,該國法院無權審理,只能驅逐出境。但台美不具正式外交關係,僅在1980年簽訂《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但僅是「功能性豁免權」,即外交人員須執行公務時才享有豁免權。


劉姍姍小檔案
年齡:64歲
現職:駐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
學歷:美國東北密蘇里大學歷史系碩士
經歷:
.駐菲律賓副代表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副祕書長
.駐波士頓辦事處副處長
.北美司專委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晨曦旅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