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吳姓女子不滿到菜巿場買菜時,踩到地上紙板滑動而跌倒,控告菜販業務過失傷害罪。檢察官發現女子穿8公分高跟鞋,腳踝扭傷難認與菜販未注意安全有因果關係,不起訴。

 

檢方指出,吳女控告菜販應注意營業場所的安全,竟疏於注意,害她在買菜時因地上紙板滑動而跌倒,造成左踝及足挫傷。

檢方開庭期間,菜販說當天地板是乾的,沒有下雨,是吳女自己跌倒,後來有到店裡要求賠償,已支付新台幣3000元;菜販兒子則證稱,當天沒下雨,地面沒濕滑,吳女穿8公分的高跟鞋在他前方跌倒,他鋪在地面上的紙板並無滑動。

吳女向檢察官說,當天是穿8公分的楔型高跟鞋,跌倒時是左腳外翻,左腳踝扭傷。

檢察官審酌醫院診斷證書,若地面濕滑被害人應是滑倒而非腳踝扭傷,且傳統巿場難免會有些菜葉上水滴或其他客人買魚、肉時,帶到菜販店內滴落水滴,再考量吳 女穿著高跟鞋,不無可能因重心不穩而跌倒受傷,因此難認與菜販未注意營業場所安全有因果關係,且全案查無其他實證,對菜販予以不起訴處分。1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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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讀這篇文章的時候

我第一個想法:真的有人在裡面菜市場穿高跟鞋嗎?

其實仔細想想,大部分人去菜市場都會穿著拖鞋和休閒衣著

原因是這樣子方便、不怕弄髒、又不怕人潮問題

而高跟鞋則是要展現自我的美貌,通常出現在社交場合

其實,明明差這麼多的東西竟然出現在這種場合

挺令我驚訝的

 

其實這一篇我真正看到的是適宜

不同場合,就要有不同的穿著

其實意思是

「要以合適的狀態去過每一刻。」

每一個不同的時間點都會有著屬於它的環境

如何調整自己來度過那一個特定的環境就是我們要學的

環境是不斷在變化的,如果同樣的狀況可以同時在叢林與都市中生活

那我們當然可以不用調適自己

但很可惜的,沒有這種事情存在,所以我們才要學會如何調整自己以生活於不同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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