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沒養我 我不養他」…法官准了

蔡姓男子因父親早年酗酒,母親離家出走,他和妹妹靠親友接濟長大;蔡父後來中風,社會局要求蔡扶養,但蔡認為父母對他從不聞問,因此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認為,依民法規定,扶養義務是「相對義務」而非「絕對義務」;父母若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子女義務,法院可減輕或免除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蔡的主張有理,因此免除蔡的扶養義務。

 

據查,蔡姓男子(40歲)的父親去年初中風,被社會局安置在護理之家。社會局認為蔡對父親不聞不問,依遺棄罪函送法辦。

 

 

檢方認為,蔡父未盡人父之責,10多年前離家後就音訊全無,蔡並未構成遺棄,因此不起訴。

 

蔡姓男子後來向板橋地院訴請免除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他主張,小時候父親經常喝酒、賭博,且外出不歸,對他和妹妹不聞不問;母親在他4歲時也離家出走後,未曾回家探視他們。

 

他說,父母未盡扶養義務,如今年邁病倒,反而要他扶養並不公平,且他的月薪只有2萬元,不足以扶養父母。蔡的表姑出庭證稱,蔡父愛喝酒賭博,常不在家,也不照顧孩子,她和幾名親戚看不下去,帶他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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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此則的人大概會分成兩派: 支持與反對蔡姓男子的決定

問題就在於,孝或不孝? 此則,魚日不談此。


魚日要談的是: 環境與我們的關係。

何以環境? 環境為,任何不是自己的東西,

環繞著你的境(時空)之中的所有東西,

那是包含任何有形即無形,包括實體和觀念。

甚麼樣的環境造就甚麼樣的自己,

如無親情的成長環境造就無法擁有豐富親情之感的人,

如何的父母造就如何的孩子,

至於新聞中的二者,魚日不解釋,只因魚日不了解他們。

但可以知道的是,孩子今天如此,跟與父親在一起的成長環境有著很深的關係。

一個人所有擁有的一切環境也都來自於此。

環境造就環境。


同時,環境也改變心境。

當一個從未打架過的富商小孩被丟到戰場上,

他對這世界的一切天真認知就會有所改變。


環境成就心境。

環境也可以成就心境,

例如凱薩在攻打不列顛島的時候,

將原為退路的船給燒掉,讓士兵們面臨極將死亡的困境,他們也學會全力以赴。

危險逼近的環境可以成就一個有求生慾望的人。


所有環境跟心境,反過來也是如此。

我的心境如何想造就一個環境,我的環境就會因吸引力法則就如何。

我的心境如何想改變一個環境,我就會如何改變我周遭的一切。

我的心境如何想成就一個環境,我將依照步驟慢慢成就一個環境。


有人問,失去道德的世界怎麼導正?

將自我內心導正,增強自己的力量,才能夠成就自己身邊周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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